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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費克流感 適用對象放寬
  2011/9/27 | 作者:陳鈞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  【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】秋涼又是流行性感冒流行期,抵抗力弱,免疫不全疾病患者是高危險群,即使接種流感疫苗也未必能產生足夠抗體,有鑑於此,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決定放寬公費克流感適用對象範圍,新增免疫不全的類流感患者。且今年十二月進入流感高峰期後,還將進一步擴大至高燒持續四十八小時和家人、同事、同學有發病者。

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,老人、幼兒或慢性病患等高危險群,感染流感後,容易引發重症甚至死亡,臨床已證實在發病後四十八小時內使用克流感治療,可獲最佳療效。

免疫不全疾病患者,由於抵抗力弱,不太容易產生抗體,施文儀說,接種流感疫苗也不一定有用,這才採納國內流感專家建議,增列免疫不全的類流感患者為公費用藥對象。

根據疾管局統計,目前全國儲備的克流感已達總人口百分之二十五,配置在各地一千一百七十四家醫療機構,只要是符合流感併發症通報病例、孕婦、重大傷病、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、肝、腎及糖尿病等類流感患者,便可在特約醫療機構使用公費克流感。

另為因應流感高峰期,疾管局也依專家意見,將在今年十二月一日至隔年三月三十一日,進一步擴大公費克流感的適用對象,包括「高燒持續四十八小時的類流感患者」及「家人、同事、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」,但僅限於此一期間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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